判决书的十日内履行是怎么计算的-刘颍律师|法行宝
2026-06-17 行政纠纷

判决书中“十日内履行”的计算方式,是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的次日开始计算,满十日即为最后履行期限。具体分析如下:

  1. 生效时间点:

    • 如果是一审判决,且双方均未在上诉期内(15日)提起上诉,则判决在上诉期满后生效。例如,判决于2023年1月1日作出,上诉期至1月15日,若无人上诉,则判决于1月16日生效。此时“十日内履行”即从1月17日开始计算,至1月26日为最后履行日。
    • 如果是二审判决,则判决作出之日即生效。例如,二审判决于2023年2月1日作出,则“十日内履行”从2月2日开始计算,至2月11日为最后履行日。
  2. 计算规则:

    • 计算时包含起始日(生效次日)但不包含最后一日(第十日)的次日。例如,若生效次日为1月1日,则第十日为1月10日,履行期限至1月10日24时止。若未在此时限内履行,则构成逾期。
    • 若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例如,若第十日为春节假期最后一天,则履行期限顺延至假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3. 特殊情形:

    • 如果判决中明确指定了履行的具体日期(如“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即2023年3月1日至3月10日”),则直接按指定日期履行,无需再从生效次日计算。
    • 若涉及分期履行或特定条件履行,需按判决中分阶段或条件成就的时间点分别计算期限。

提示:履行期限的计算直接影响权利主张和强制执行申请的时效。若对方未按时履行,您可在期限届满后立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避免因时效问题影响权益实现。如有具体案件或日期需要计算,可进一步向我说明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