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申报工伤负责认定工伤的部门怎么处理-汪世强律师|法行宝
2026-06-12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个人申报工伤后,负责认定工伤的部门如何处理的问题,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负责工伤认定的部门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当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所在单位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需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以及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会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果材料完整且符合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作出受理决定,并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如果材料不完整,会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能会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工作通常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并会出示执行公务的证件。在调查核实过程中,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进行工伤认定时,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和调查核实的结果,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如果认定为工伤,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如果不予认定,会出具《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这些决定书会载明相关事项,包括用人单位全称、职工的姓名和身份信息、受伤害部位和事故时间等,以及认定工伤或者不予认定工伤的依据和不服认定决定的申诉途径。

最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之日起20日内,将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如果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或者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