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基金减持688126和688035 减持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郭富律师|法行宝
2026-06-12 公司事务

结论概述:根据新闻背景,国家大基金对德邦科技(688035)和沪硅产业(688126)的减持行为,均是基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且减持方式、减持比例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可以认为减持程序是符合相关规定的。以下从减持计划的披露、减持方式的合规性、减持比例的限制等维度进行详细分析。

1. 减持计划的披露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从新闻背景中可以看出,国家大基金在减持德邦科技和沪硅产业股份前,均已经披露了减持计划,明确了减持的股份数量、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区间等关键信息。这符合减持计划披露的相关规定。

2. 减持方式的合规性

减持方式主要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两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大股东减持股份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进行,也可以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新闻背景中提到,国家大基金对德邦科技和沪硅产业的减持均采用了集中竞价与大宗交易相结合的方式,这是符合减持方式规定的。

3. 减持比例的限制

对于减持比例,相关法律法规也有明确规定。例如,大股东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也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从新闻背景中可以看出,国家大基金对德邦科技和沪硅产业的减持比例均未超过上述限制,且对于大宗交易的受让方也未提及存在违反6个月内不得转让的规定,因此减持比例是合规的。

4. 减持后的影响

新闻背景中还提到,国家大基金的减持并未导致德邦科技和沪硅产业无控股股东、无实控人状态的变化,且减持后国家大基金仍为德邦科技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仍超10%。这说明减持行为并未对公司的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减持后公司稳定性的要求。

热点事件专业解读与普法教育:

国家大基金作为半导体产业的“国家队”,其减持行为备受市场关注。从法律角度来看,减持是股东的正常权利行使行为,但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减持程序的合规性。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大股东的减持行为可能会对公司股价、股权结构等产生影响,因此公司应及时、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同时,投资者也应密切关注上市公司的公告信息,理性分析减持行为对公司的影响,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

综上所述,国家大基金对德邦科技和沪硅产业的减持程序是符合相关规定的。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