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批准谁监管的行政法依据-封国强律师|法行宝
2026-06-12 行政纠纷

“谁批准谁监管”是行政管理中的一项核心原则,其法律依据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同时也在相关政策文件中得到了明确和强调。以下是对这一原则的详细解释: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依据:

    • 该法第六条规定了实施行政许可应遵循便民、高效的原则,并确立了行政机关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的制度。这表明,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审批后,有责任对被许可人的活动进行持续监管,以确保行政许可目的的实现。这一条款直接体现了“谁批准谁监管”的原则精神,即审批机关在审批后需承担起监管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依据:

    • 该法第五条规定了行政处罚的公正、公开原则,并指出审批机关在监管过程中发现相对人违反审批规定的行为时,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处罚。这既是对审批机关监管权力的确认,也是对“谁批准谁监管”原则的内在要求。审批机关在发现违法行为时,需依法进行处罚,以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3. 相关政策文件的依据:

    • 《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明确提出了“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要求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厘清审批和监管职责边界。这一文件体现了政府对“谁批准谁监管”原则的高度重视,并将其作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市场秩序稳定的重要手段。
    • 《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在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过程中,再次强调了“谁审批、谁监管”原则的重要性。它要求坚持放管结合、并重,把有效监管作为简政放权的必要保障,并明确了监管责任和规则。这有助于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确保改革的顺利推进和市场主体的健康发展。

法律背景与建议:

  • 法律背景: “谁批准谁监管”原则的实施,对于确保行政审批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它要求行政机关在审批行政许可后,必须承担起对被许可人后续活动的监管责任,确保被许可人按照许可的条件和要求开展活动。同时,它也强调了审批与监管的统一性和连贯性,要求行政机关在审批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后续监管的需要和可行性。

  • 法律建议: 对于行政机关而言,应严格遵守“谁批准谁监管”的原则,确保在审批行政许可后,能够切实履行起监管责任。对于被许可人而言,应遵守行政许可的条件和要求,按照许可的范围和方式开展活动,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若遇到审批机关不履行监管责任或监管不力的情况,被许可人或其他相关方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救济。

可能法律后果:

  • 若审批机关未履行监管责任或监管不力,导致被许可人违法行为的发生或扩大,审批机关可能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同时,被许可人若违反行政许可的条件和要求开展活动,也将面临行政处罚等法律后果。

综上所述,“谁批准谁监管”原则在行政管理中具有重要地位,其法律依据明确且充分。行政机关和被许可人均应严格遵守这一原则,以确保行政审批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如有任何法律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