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诉后申请复审要啥条件-毛杰律师|法行宝
2026-06-12 行政纠纷

您好,关于撤诉后申请复审(这里主要指的是行政诉讼中的再审申请)的条件,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撤诉后若您认为原生效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是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申请再审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申请人资格:

    • 再审申请人是生效裁判文书列明的当事人,或者其他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被裁判文书列为当事人,但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 受理法院:

    • 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必须是作出生效裁判的上一级人民法院。
  3. 申请再审的裁判范围:

    • 申请再审的裁判必须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的生效裁判。
  4. 申请再审的事由:

    • 申请再审的事由必须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 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
      • 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
      •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 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 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
      • 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 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5. 申请再审的期限:

    • 当事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但有特殊情形(如新证据、伪造证据、法律文书变更、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等)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6. 提交的材料:

    • 申请再审时,需要提交再审申请书、当事人身份证明、委托材料(如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生效判决书等材料。此外,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交一审起诉状复印件、二审上诉状复印件、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材料、支持再审申请事由和再审请求的证据材料等。
  7. 再审申请书的内容:

    • 再审申请书应当载明再审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原审人民法院的名称及案号,具体的再审请求,申请再审的具体法定事由及事实、理由,受理再审申请的人民法院名称,再审申请人的签名、捺印或者盖章,以及递交再审申请书的日期。

满足以上条件后,您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法院在收到符合条件的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后,会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希望这些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