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我该怎么办-曹柱律师|法行宝
2026-06-12 知识产权

若你涉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核心应对策略如下,需根据实际情况分步骤处理:

1. 立即停止涉嫌侵权行为,固定证据

  • 停止生产、销售、许诺销售等行为:避免侵权范围扩大,降低后续赔偿风险。
  • 固定自身行为证据:如生产记录、销售合同、宣传材料等,用于后续抗辩或证明自身行为的合法性(如合法来源、独立研发等)。
  • 固定对方权利证据:核查对方是否拥有有效的植物新品种权(可通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或农业农村部官网查询授权公告),确认权利范围(如品种名称、保护期限、授权范围等)。

2. 评估侵权可能性及抗辩事由

  • 侵权认定标准:根据《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六条,未经品种权人许可,生产、销售、进口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或为商业目的将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的繁殖材料,均构成侵权。
  • 常见抗辩事由:
    • 合法来源抗辩:若能证明繁殖材料来自合法渠道(如经品种权人授权的经销商),可免除赔偿责任,但仍需停止侵权。
    • 先用权抗辩:若在品种权授权公告日前已善意使用相同品种繁殖材料,可在原有范围内继续使用。
    • 独立研发抗辩:若能证明自身品种系独立研发且与授权品种存在实质性差异,可能不构成侵权。
    • 权利滥用抗辩:若品种权人存在恶意诉讼或权利滥用行为,可主张对方行为违法。

3. 主动与权利人协商或应对行政/司法程序

  • 协商解决:若侵权事实明确,可主动联系权利人协商许可使用、赔偿等事宜,争取达成和解以降低损失。
  • 应对行政查处:若收到林业/农业主管部门的调查通知,需配合提供证据,同时可申请听证或复议。
  • 应对民事诉讼:若被起诉,需在答辩期内提交书面答辩状,围绕侵权认定、抗辩事由等提交证据,并可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品种相似性进行鉴定。

4. 长期合规建议

  • 建立品种权审查机制:在引进、研发新品种前,通过专业机构进行侵权风险评估。
  • 完善合同条款:与供应商、合作方签订合同时,明确知识产权归属及侵权责任分担条款。
  • 关注权利状态:定期查询授权品种的续展、无效宣告等信息,避免因权利状态变化导致侵权。

提示:植物新品种权侵权案件通常涉及专业技术鉴定(如DUS测试),建议委托植物分类学、农业技术领域的专家辅助取证或出庭。若需进一步分析具体案情或制定应对方案,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