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证放给无证 无证又放给无证 无证的那个人把车开报废怎么赔偿-高明律师|法行宝
2026-06-12 交通事故

核心结论:在此类有证借给无证、无证又转借且最终车辆被开报废的情况下,赔偿责任的承担需要分情况讨论,主要涉及有证出借人、第一手无证借用人、第二手无证借用人这几方主体,具体如下:

  1. 有证出借人的责任

    • 行政责任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所以有证出借人首先会面临行政处罚。
    • 民事赔偿责任方面:如果出借人明知借用人没有驾驶证仍然出借车辆,对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有证出借人需要与实际造成车辆报废的借用人按照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例如,如果出借人明知借用人无证还出借,而借用人操作不当导致车辆报废,出借人可能承担 30% - 50%左右的责任,具体比例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定。
  2. 第一手无证借用人的责任

    • 行政责任方面:无证驾驶本身是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所以第一手无证借用人会面临行政处罚。
    • 民事赔偿责任方面:第一手无证借用人将车辆转借给同样无证的人,其对车辆的管理存在重大过错。如果车辆报废是由于第二手无证借用人的直接行为导致,第一手无证借用人也需要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比如,第一手无证借用人没有对第二手无证借用人的驾驶能力进行合理审查,可能承担 20% - 40%左右的责任,具体比例同样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定。
  3. 第二手无证借用人的责任

    • 行政责任方面:和第一手无证借用人一样,第二手无证借用人无证驾驶会面临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的行政处罚。
    • 民事赔偿责任方面:第二手无证借用人是直接导致车辆报废的行为人,通常情况下需要承担主要的民事赔偿责任,可能承担 50% - 80%左右的责任。如果其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比如恶意破坏车辆导致报废,那么可能需要承担更高的赔偿责任,甚至全部赔偿责任。

赔偿范围:一般来说,赔偿范围包括车辆的修复费用(如果车辆还有修复价值),或者车辆在报废时的实际价值(扣除残值后的金额)。具体价值可以通过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建议: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各方可以先协商解决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由法院根据各方的过错程度、因果关系等因素来确定具体的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在诉讼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如车辆出借的协议(如果有)、车辆报废的相关证明、各方的过错行为证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