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在审讯中辱骂他人怎么处理-邬正豪律师|法行宝
2026-06-12 刑事辩护

刑警在审讯中辱骂他人属于违法行为,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处理,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1. 从法律定性角度
    刑警在审讯中辱骂他人,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即“人民警察不得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不得侮辱人格或者进行其他非法行为”。若辱骂行为构成对他人人格尊严的侵犯,还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人格权保护的规定,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2. 从内部监督角度
    根据《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内部设有督察机构,负责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若刑警在审讯中存在辱骂行为,受害人或其家属可向公安机关督察部门投诉,督察部门将依法调查处理,对涉事警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等。

  3. 从刑事追责角度
    若辱骂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如侮辱罪、虐待被监管人罪等),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需注意,侮辱罪一般需达到“情节严重”标准,且通常为自诉案件;虐待被监管人罪则需针对被监管人实施虐待行为,且情节恶劣。实践中,刑警审讯中的辱骂行为多以行政处分或内部纪律处理为主,刑事追责较为罕见。

  4. 从救济途径角度
    受害人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护权益:

    • 投诉举报:向公安机关督察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或上级公安机关投诉;
    • 行政复议/诉讼:若认为审讯行为违法,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 国家赔偿:若辱骂行为导致身体伤害或精神损害,且符合《国家赔偿法》规定情形,可申请国家赔偿。

建议:若遭遇此类情况,建议受害人或其家属及时固定证据(如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并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