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类事故中,交警一般会根据各方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划分责任,具体可能有以下几种情况:
- 若公交车司机存在明显过错:
- 公交车不在公交站点停车下客,这本身就违反了交通规则。公交站点是专门设置用于公交车停靠、乘客上下车的区域,不在此停车下客会干扰正常的交通秩序,增加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风险。
- 如果因为公交车不在站点停车下客,导致后面电动车在斑马线撞人,且公交车司机的这一违规行为与事故发生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那么公交车司机很可能要承担主要责任。例如,公交车突然在非站点停车,使得后方电动车驾驶员来不及反应,在斑马线处为了避让而撞到行人,这种情况下公交车司机的过错较大。
- 若电动车驾驶员也存在过错:
- 电动车在行驶过程中也有遵守交通规则的义务。如果电动车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存在超速、未注意观察路况、违规载人等行为,这些过错行为与事故的发生也有一定的关联。
- 比如,电动车驾驶员在接近斑马线时没有减速慢行,没有及时发现前方因公交车违规停车而产生的异常情况,导致撞到行人,那么电动车驾驶员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责任划分可能会根据双方过错的大小,判定公交车司机承担主要责任,电动车驾驶员承担次要责任。
- 若行人存在过错:
- 行人在通过斑马线时也应当遵守交通规则,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应当观察路况后安全通过。
- 如果行人突然闯入斑马线,或者在斑马线上停留、嬉戏等,导致电动车躲避不及而撞人,那么行人也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此时,责任划分会更加复杂,可能会根据三方的过错程度,分别确定公交车司机、电动车驾驶员和行人各自承担的责任比例。例如,行人违规闯入斑马线,公交车违规停车,电动车超速行驶,这种情况下可能判定行人承担一定责任,公交车司机承担较大责任,电动车驾驶员承担较小责任。
在实际的事故责任认定中,交警会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如查看监控视频、询问当事人和目击者等)等方式,全面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然后依据相关的交通法律法规来准确划分各方的责任。如果你遇到了此类事故,对责任划分有疑问或者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