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证据两名公证员承办 应该是两个人都在场还是只要保持有一个人在场就可以-畅治辉律师|法行宝
2026-06-12 行政纠纷

在保全证据公证中,两名公证员承办的情况下,应当是两个人都在场。以下从法律背景、实际操作及可能后果三个角度进行详细分析:

法律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及相关公证程序规则,公证员在办理公证事项时,应当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公证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在保全证据公证中,由于涉及到对特定事实或证据的固定和确认,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尤为重要。因此,法律通常要求公证员必须亲自在场,对保全证据的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以确保公证事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当有两名公证员承办时,他们应当共同在场,共同履行监督职责,这是法律对公证程序的基本要求。

实际操作

在实际操作中,两名公证员共同在场办理保全证据公证,可以相互监督、相互印证,提高公证的准确性和可信度。如果只有一名公证员在场,而另一名公证员未参与或未在场,那么该公证事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可能会受到质疑。因为无法证明未在场的公证员是否对保全证据的过程有所了解或参与,也无法保证其未在场的公证员是否对公证事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了充分的审查和确认。

可能后果

如果两名公证员承办保全证据公证时,只有一名公证员在场,而另一名公证员未参与或未在场,这可能会构成公证程序上的瑕疵。在后续的法律程序中,如诉讼、仲裁等,该公证事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可能会受到对方的质疑或挑战。如果法院或仲裁机构认为该公证事项存在程序瑕疵,可能会对该公证事项的效力产生怀疑,甚至可能不予采信。这不仅会影响公证事项本身的效力,还可能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产生不利影响。

建议:在办理保全证据公证时,当事人应当确保两名公证员都亲自在场,并共同履行监督职责。如果公证员因故无法同时到场,应当及时与公证机构沟通,寻求解决方案,以确保公证事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同时,当事人在选择公证机构时,也应当选择信誉良好、程序规范的公证机构,以降低公证风险。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