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被继承人死亡时年龄88岁,继承人开不出奶奶的死亡证明怎么办”的问题,这确实是一个在继承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难题,尤其是在涉及历史久远、户籍制度不健全等情况下。不过,您不必过于担心,因为目前有一些创新的政策可以帮助解决这类“证明难”的问题。
一、了解非公证继承告知承诺制
近年来,为了推进“减证便民”工作,多地开始试行不动产继承登记(非公证)告知承诺制。这一制度的核心是,对于因历史久远等客观原因申请人确实难以获取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的,可以由申请人作出书面承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提交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材料,从而无须再提交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直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
二、判断是否符合告知承诺制的适用情形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被继承人死亡时已年满88周岁,这很可能符合告知承诺制中的一种适用情形,即“被继承人死亡时已年满80周岁,申请人声称被继承人父母已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如果您的奶奶确实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且您已经穷尽了所有取证途径仍无法获取奶奶的死亡证明,那么您就可以考虑申请使用告知承诺制。
三、申请使用告知承诺制的步骤
准备相关材料:除了书面承诺外,您还需要准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材料,如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果可能的话)等。
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携带所有准备好的材料,前往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签署告知承诺书:在受理人员的见证下,签署《不动产继承登记(非公证)告知承诺书》,明确承诺内容、虚假承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失信惩戒机制等。
配合受理人员的核查和询问:受理人员可能会调用公共信用数据进行进一步核查,并就被继承人死亡情况、亲属关系情况、档案保存情况、取证情况等进行询问。您需要如实回答这些问题,并配合受理人员的核查工作。
四、注意事项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解决难题。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