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监执行决定书怎么写-张立伟律师|法行宝
2026-06-12 刑事辩护

收监执行决定书是司法机关依法对罪犯作出收监执行刑罚的正式法律文书,其撰写需严格遵循法定格式与内容要求。以下从核心要素、格式规范、内容撰写要点三个维度展开说明:

一、核心要素

收监执行决定书需包含以下核心要素,缺一可能导致文书无效:

  1. 文书标题:明确标注“收监执行决定书”字样;
  2. 文书编号:按司法机关内部编号规则编写(如“(202X)X刑执字第XX号”);
  3. 罪犯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户籍地、现住址等;
  4. 案件基本信息:原判决法院、案由、案号、判决日期、刑罚种类及期限;
  5. 收监执行依据:具体法律条款(如《刑事诉讼法》第264条、《监狱法》第15条);
  6. 收监执行理由:说明罪犯符合收监条件的具体事实(如剩余刑期、交付执行程序合法性等);
  7. 决定机关与日期:加盖公章的司法机关名称及决定日期。

二、格式规范

收监执行决定书需采用司法机关统一制式文书格式,通常包括以下部分:

  1. 首部:
    • 文书标题(居中);
    • 文书编号(右对齐);
    • 罪犯基本信息(左对齐,分段列明)。
  2. 正文:
    • 案件基本信息(原判决情况);
    • 收监执行依据(法律条款);
    • 收监执行理由(事实与法律依据结合);
    • 决定内容(明确“决定将罪犯XXX收监执行”)。
  3. 尾部:
    • 决定机关名称(加盖公章);
    • 决定日期(大写汉字书写);
    • 附注(如“本决定书一式X份,一份交罪犯,一份交监狱,一份存档”)。

三、内容撰写要点

  1. 事实部分:
    • 需引用生效判决文书中的关键信息(如刑期起止日期、已执行刑期等);
    • 若涉及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的,需说明具体事实(如病情好转、保外就医条件丧失等);
    • 若涉及交付执行程序问题的,需说明已补正程序瑕疵(如未按时收监的原因及整改情况)。
  2. 法律部分:
    • 必须明确引用具体法律条款(如《刑事诉讼法》第264条“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公安机关应当依据生效裁判文书和执行通知书,将罪犯交付执行”);
    • 若涉及特殊情形(如孕妇、未成年人收监),需引用《监狱法》第17条等特别规定。
  3. 逻辑部分:
    • 采用“事实→依据→结论”的三段论结构;
    • 避免使用模糊表述(如“基本符合”“可能符合”),需用确定性语言(如“符合”“已具备”)。

示例模板(简化版)

**收监执行决定书**  
(202X)X刑执字第XX号  

罪犯XXX,性别X,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户籍地XXXXXXXX,现住址XXXXXXXX。  

原由XX人民法院于XXXX年XX月XX日以(XXXX)X刑初字第XX号刑事判决书判处XXX有期徒刑X年(刑期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现因XXXXXXXX(收监理由,如“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剩余刑期X年X个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6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15条之规定,决定将罪犯XXX收监执行。  

XX公安局(或XX人民法院/XX监狱管理局)  
XXXX年XX月XX日  
(加盖公章)  

注意事项:

  1. 实际撰写时需根据具体案情调整内容,尤其是收监理由部分需详细说明事实依据;
  2. 若涉及跨部门协作(如公安机关交付执行、监狱接收),需在文书中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
  3. 文书需经司法机关负责人审批后签发,确保程序合法性。

如有具体案件需撰写收监执行决定书,可直接向我提供案件细节(如判决情况、收监理由等),我将协助完善文书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