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受伤费用都谁承担-李刚律师|法行宝
2026-06-02 劳动纠纷

用工受伤的费用承担主体主要遵循“工伤保险优先,单位补充”的原则,具体承担情况如下:

一、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费用

在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大部分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包括:

  1. 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等,以及符合规定的工伤康复费用。若需转外地治疗,交通、食宿费用也按统筹地区规定报销。

  2. 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 伤残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至十级伤残)、伤残津贴(一至四级伤残按月发放)、生活护理费(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等。

  4. 工亡待遇:若职工因工死亡,其遗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5. 其他费用:如劳动能力鉴定费、停工留薪期待遇(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但此部分后续会提及单位也有相关责任,此处指基金支付部分外的单位支付部分不冲突)、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

二、用人单位承担的费用

若未缴纳工伤保险或存在特定情形,相关费用则由用人单位承担:

  1. 未参保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所有工伤费用都需由单位自行支付。

  2. 停工留薪期待遇:虽然工伤保险基金也会支付一部分停工留薪期待遇(但通常理解为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整体责任在单位,基金支付部分可视为单位已支付后的补充或特定情形下的支付,此处明确单位需按月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可延长)。

  3. 五/六级伤残津贴:对于五级、六级伤残职工,如果难以安排工作,用人单位需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五级为工资的70%,六级为60%)。

  4. 终止劳动关系补偿:五至十级伤残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5. 未及时申报费用: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如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那么期间发生的工伤费用需由单位自行负担。

  6. 非法用工赔偿:对于无营业执照或未经登记备案的单位,如果发生工伤事故,需按非法用工标准进行赔偿。

三、特殊情况说明

  1. 第三方侵权:如果工伤是由第三人原因导致的,职工可以先向第三人追偿。如果追偿不足,那么不足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如果无法确定第三人,则直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关费用。

  2. 劳务派遣:在劳务派遣关系中,派遣单位为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如果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之间有特别约定,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可以按照约定执行。

  3. 个人缴费争议:需要明确的是,工伤保险费是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的,职工无需缴费。因此,如果发生关于工伤保险费的缴费争议,应直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总结与建议:

用工受伤的费用承担是一个相对复杂的问题,它涉及到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的双重责任。在实际操作中,建议职工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并了解相关费用承担情况。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或拒绝承担相关费用,职工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寻求帮助。同时,我也建议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以减轻自身的经济负担并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