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证件交社保要承担什么责任-何平律师|法行宝
2026-06-02 劳动纠纷

挂靠证件交社保需承担的责任主要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特定情形下还可能涉及刑事责任,具体分析如下:

  1. 行政责任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在挂靠证件交社保的情形中,挂靠者与被挂靠单位虚构劳动关系,骗取社保待遇(如医疗报销、生育津贴等),属于典型的欺诈行为,双方均可能面临上述行政处罚。

此外,若被挂靠单位未依法为挂靠者缴纳社保费(如未足额缴纳、未按时申报等),还可能因违反《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等规定,被责令补缴、加收滞纳金,甚至面临行政处罚。

  1. 民事责任
  • 对被挂靠单位的责任:若挂靠行为导致被挂靠单位被社保部门处罚(如罚款、补缴社保费等),挂靠者可能需根据双方约定或过错程度,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责任。例如,若双方约定“挂靠期间产生的社保费用由挂靠者承担”,则挂靠者需赔偿被挂靠单位已支付的罚款及补缴费用。

  • 对第三方的责任:若挂靠者以被挂靠单位名义从事活动(如申请贷款、签订合同等),导致第三方损失的,被挂靠单位可能需先向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再向挂靠者追偿。例如,挂靠者以被挂靠单位名义申请医疗报销,但实际未缴纳社保费,导致社保部门拒绝报销,被挂靠单位可能需先行赔偿患者损失,再向挂靠者追偿。

  1. 刑事责任(特定情形下)

若挂靠行为涉及金额较大(如骗取社保待遇数额超过6000元),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如多次欺诈、组织多人挂靠等),可能构成《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罪。根据诈骗金额及情节轻重,挂靠者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建议:挂靠证件交社保风险极高,不仅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民事赔偿,甚至可能触犯刑法。建议劳动者通过合法途径缴纳社保(如与用人单位建立真实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等),避免因小失大。若已涉及挂靠行为,建议尽快与被挂靠单位协商解除挂靠关系,并主动向社保部门说明情况,争取从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