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纠纷案件原被告恶意串通 虚构大部分债权债务关系 取得的判决撤销还是改判-陈建平律师|法行宝
2026-05-31 经济纠纷

在借贷纠纷案件中,若原被告恶意串通、虚构大部分债权债务关系,取得的判决一般是会被撤销的,而非改判,但具体结果还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法院的审查判断来确定。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从法律原则角度

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这是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准则。原被告恶意串通、虚构债权债务关系,严重违背了这一原则。这种行为破坏了正常的诉讼秩序,损害了司法权威和公信力。法院一旦查明存在此类恶意串通、虚构事实的情况,会依法对相关判决进行纠正,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诉讼的公正性。撤销判决是对这种严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行为的一种有力制裁方式,它直接否定了基于虚假事实作出的判决的效力。

从撤销与改判的适用情形角度

  1. 撤销判决:通常适用于原判决存在根本性错误,如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原被告双方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等情形。在借贷纠纷案件中,原被告恶意串通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就属于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即虚构的债权债务凭证等)是伪造的情况,法院会裁定撤销原判决。例如,甲和乙恶意串通,伪造了一份借款合同,声称甲向乙借款100万元,但实际上并没有这笔借款发生。后来乙依据这份虚假合同起诉甲,法院作出了乙胜诉的判决。当法院查明这一虚假情况后,就会撤销该判决。
  2. 改判:一般是在原判决认定事实基本正确,但适用法律错误,或者虽然认定事实有误,但有新的证据能够证明正确事实,且不影响案件基本定性等情况下适用。而在原被告恶意串通虚构债权债务关系的案件中,由于基础事实是虚构的,整个案件的性质和法律关系都建立在虚假之上,不存在认定事实基本正确但适用法律错误等情况,所以通常不会改判,而是撤销原判决。

从后续处理角度

撤销原判决后,案件可能会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如果是因为原被告恶意串通损害了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法院可能会将相关线索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如涉嫌虚假诉讼罪的,会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时,对于因虚假诉讼给第三人造成的损失,第三人可以另行提起诉讼,要求恶意串通的原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给你的建议:如果你遇到了类似的情况,或者怀疑借贷纠纷案件中存在原被告恶意串通虚构债权债务关系的情形,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能够证明双方关系异常、借款资金流向不合理等方面的证据,并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或者第三人撤销之诉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还有其他关于借贷纠纷或相关法律问题,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