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采取强制措施必须录像吗-王雪影律师|法行宝
2026-05-24 公司事务

市场监督采取强制措施并非必须全程录像,但特定情形下需录音录像,且整体程序需符合法定要求。具体分析如下:

  1. 法律未强制要求全程录像,但特定情形需录音录像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调查取证时,对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可依法先行登记保存,但未明确要求必须录像。不过,若涉及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实施过程中需制作现场笔录,并由当事人或见证人签字确认。若现场情况复杂或证据易灭失,执法人员可能通过录音录像辅助记录,但并非法定强制要求。

  2. 程序合法性是核心,录像仅是辅助手段
    市场监督强制措施的合法性取决于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包括:

    • 出示执法证件;
    • 通知当事人到场;
    • 制作现场笔录并签字;
    • 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及清单等。
      录像的作用在于固定证据、还原现场,但若未录像,只要其他程序合法(如笔录完整、签字齐全),措施仍有效。反之,若程序违法(如未出示证件、未制作笔录),即使录像也可能被认定违法。
  3. 地方性规定可能补充要求
    部分地区可能通过地方性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特定场景下的录音录像作出细化要求(如涉及食品安全、特种设备等高风险领域)。若当地有此类规定,市场监督部门需遵守,否则可能面临程序违法风险。

建议:若您遇到市场监督强制措施,可重点核查以下内容:

  • 执法人员是否出示证件、说明理由;
  • 现场笔录是否完整、是否签字确认;
  • 查封/扣押清单是否列明物品并交付。
    若对程序合法性存疑,可进一步向我咨询具体场景下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