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员家属探亲假的规定-黄海律师|法行宝
2026-05-24 婚姻家庭

关于海员家属(这里主要参照归侨侨眷职工的相关规定进行解答,因为海员家属中可能包含归侨侨眷,且相关探亲假规定具有一定的参考性)的探亲假规定,以下是一些详细的信息:

一、探亲对象

海员家属(归侨侨眷职工)出境探亲,主要可以探望的亲属包括配偶和父母。

二、探亲假期规定

  1. 探望配偶:

    • 如果4年以上(含4年)未探望配偶,则给假半年。
    • 如果不足4年,则每年给假一个月。
  2. 探望父母:

    • 未婚:
      • 4年以上(含4年)未探望父母,给假4个月。
      • 3年未探望,给假70天。
      • 2年未探望,给假45天。
      • 1年未探望,给假20天。
    • 已婚:
      • 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0天,且不予累计。
  3. 特殊情况:

    • 归侨职工回国参加工作10年以上,且以往没有出境探亲或因私出境,也没有在内地会见从国外或港澳回来的配偶或父母,可给假半年。

三、因故不能出境探亲的情况

如果海员家属(归侨侨眷职工)因故不能出境探亲,可以在国内会见国外回来的配偶或父母。具体假期如下:

  • 会见国外回来的配偶,每年给假30天。
  • 会见国外回来的父母:
    • 未婚归侨、侨眷职工每年给假20天。
    • 已婚归侨、侨眷职工每4年给假20天。

四、既不能出国探亲,配偶或父母又不能回国会亲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海员家属(归侨侨眷职工)可以改探国内的抚养人、配偶的父母或改为会见国外回来会亲的同胞兄弟姐妹。假期规定如下:

  • 未婚:每年给假20天。
  • 已婚:每4年给假20天。

五、探亲假的计算与路费

  1. 探亲假计算:与亲人团聚的时间包括了公休假和法定假,并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2. 探亲路费:
    • 出境探望配偶或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可报销境内段(从工作单位到出境口岸)的往返路费。
    •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其境内段往返路费在本人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境外路费自理。
    • 国内会亲的路费,按职工所在地至第一次见面地点的路程计算。

六、工资待遇与境外医疗费

  1. 工资待遇:出境探亲假期内,工资待遇与国内职工探亲待遇相同。
  2. 境外医疗费:出境探亲在境外的医疗费自理。

七、探亲假期的延长

探亲假期一般不得续假。由于特殊情况不能按期返回原单位,应申请事假,经批准的事假待遇,按国内职工事假的规定办理。

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解释,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