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公司减资后不按照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债权人可采取以下法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要求股东在减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公司减资时未依法通知债权人或未履行清偿/担保义务的,减资行为对债权人不发生效力。此时,债权人可要求股东在减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起诉公司及股东要求连带清偿
若股东存在滥用权利(如通过减资逃避债务),债权人可依据《公司法》第20条,主张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或财产保全
若公司已进入执行阶段但无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可申请追加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为被执行人,要求其在减资范围内承担责任。
主张减资行为无效或可撤销
若减资程序存在重大违法(如未履行法定程序、损害债权人利益),债权人可起诉要求确认减资行为无效或撤销减资决议。
实务建议:
若涉及具体案件,建议提供减资公告、股东决议、债务凭证等材料,以便进一步分析股东责任范围及维权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