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书写着依照第六十二条规定吗-赵凌锋律师|法行宝
2026-05-16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决定书中确实可能提及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来作出决定。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释: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具体来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这类犯罪情节相对较轻,不需要长期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2.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当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罪行可能较重,但若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时,也可适用此制度。

  3.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且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对于这类特殊人群,若其不会对社会构成威胁,可允许其取保候审。

  4.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或审理的:在羁押期限已满而案件尚未完结的情况下,为确保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可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二、取保候审决定书的撰写

在撰写取保候审决定书时,司法机关会明确指出依据的法律条款,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这是为了确保决定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同时也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及其家属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

三、取保候审的执行与监管

  1. 执行主体: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确保措施的落实与监管。

  2. 保证金制度:决定机关在批准取保候审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来确定保证金的数额,如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与情节、可能判处的刑罚轻重以及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

  3. 保证人的条件与义务:如果采取保证人担保的方式,保证人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如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等,并需履行监督被保证人遵守相关规定的义务。

四、可能涉及的其他条款

虽然取保候审决定书主要依据第六十七条作出,但在执行过程中,还可能涉及其他条款,如第六十八条关于保证人的条件和义务的规定,以及第七十一条关于被取保候审人应遵守的规定等。这些条款共同构成了取保候审制度的法律框架。

总结来说,取保候审决定书中确实可能提及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来作出决定。这是为了确保决定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同时也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及其家属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如果您对取保候审的具体流程或相关法律条款有进一步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