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不给钱会怎样-李丹丹律师|法行宝
2026-05-16 婚姻家庭

订婚本身不涉及强制性的金钱给付义务,若未支付约定款项,主要取决于双方是否有明确约定及款项性质,可能引发民事纠纷但一般不涉及刑事责任。具体分析如下:

  1. 若订婚时的“给钱”属于赠与性质(如彩礼、见面礼等)
    根据《民法典》第657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若双方未明确约定附条件(如结婚为前提),则赠与行为在财产交付时即完成,赠与人无权要求返还;若约定以结婚为条件(如彩礼),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5条,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原则上应返还,但已共同生活或用于筹备婚礼的,可酌情减少返还金额。

  2. 若“给钱”属于借款或约定还款义务
    若双方明确约定款项为借款(如订婚时一方因资金周转向另一方借款),则形成民间借贷关系。根据《民法典》第675条,借款人应按约定期限返还借款;未约定期限的,出借人可随时要求返还。若拒不还款,出借人可通过诉讼主张权利,法院可能判决强制执行。

  3. 若“给钱”涉及欺诈或胁迫
    若一方以订婚为名虚构事实(如谎称患病需治疗)骗取财物,可能构成诈骗罪(《刑法》第266条),受害人可报警追究刑事责任;若以威胁、暴力等手段强迫给钱,则可能涉及敲诈勒索罪(《刑法》第274条),同样需承担刑事责任。但此类情形需以证据充分为前提,实践中认定较为严格。

建议:

  • 订婚前明确款项性质(赠与、借款或附条件赠与),建议书面约定(如借条、协议)以避免纠纷;
  • 若已发生纠纷,优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据证据向法院起诉或报警(涉及犯罪时);
  • 法律不强制订婚必须给钱,但约定需遵守诚信原则,否则可能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

如有具体案件细节,可进一步向我说明,我会结合证据为您分析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