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犯罪情节严重的二人可以取保候审轻的那个没能取保候审是怎么回事-马嘉懿律师|法行宝
2026-05-16 刑事辩护

核心结论:同样犯罪情节严重的二人,较轻者未能取保候审,可能由以下原因导致,需结合具体案情综合判断。

  1. 社会危险性评估差异
    取保候审的核心条件之一是“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即使犯罪情节相似,若较轻者存在以下情形,可能被认定社会危险性更高:

    • 前科劣迹:曾有逃避侦查、审判或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记录;
    • 主观恶性:如认罪态度差、拒不退赃赔偿、试图毁灭证据等;
    • 潜在风险:可能实施新的犯罪、干扰证人作证或串供等。
      例如:两人均涉嫌诈骗,但较轻者曾因同类犯罪被处罚,或案发后转移财产,可能被拒绝取保。
  2. 证据固定程度不同
    若较轻者的案件证据尚未充分固定(如关键证人未取证、物证未查扣),司法机关可能担心其取保后毁灭证据或潜逃,从而倾向于羁押。而较重者若证据已形成完整链条,反而可能被认为“无串供必要”。

  3. 家庭与社会支持差异
    取保候审需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若较轻者:

    • 无法提供符合条件的保证人(如本地无固定住所、无稳定收入);
    • 经济困难无法缴纳保证金;
    • 家庭关系复杂(如与同案犯有密切联系),可能被视为监管风险。
  4. 司法政策或地区差异
    部分地区对特定罪名(如电信诈骗、涉众型经济犯罪)采取“从严掌握取保”的政策,即使情节较轻也可能被羁押。此外,案件承办人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如“社会危险性”的认定标准)存在个体差异,也可能导致结果不同。

  5. 程序性因素

    • 申请时机:较轻者可能未及时提出取保申请,或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
    • 救济途径:若第一次申请被拒,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变更强制措施;
    • 案件进度:如案件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可能根据新证据调整强制措施。

建议:若对取保决定有异议,可委托律师通过以下途径救济:

  1. 向作出决定的机关申请复议;
  2. 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核;
  3. 在审查起诉阶段向检察机关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

具体案件需结合证据、程序及当事人情况综合分析,如有疑问可进一步向我咨询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