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发票非法所得会被上缴吗-姜海武律师|法行宝
2026-05-16 经济纠纷

虚开增值税发票的非法所得会被上缴。具体分析如下:

  1. 法律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该罪名的核心在于通过虚开发票骗取国家税款,非法所得通常指行为人通过虚开行为实际获取的税款利益。

  2. 非法所得的处理:

    • 追缴与没收:根据《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在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中,非法所得(如骗取的税款、手续费等)属于违法所得,依法应当上缴国库。
    • 税务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虚开行为导致的税款损失,税务机关会先行追缴,剩余部分作为非法所得上缴国库。
  3. 程序与执行:

    • 刑事程序:在刑事诉讼中,法院会判决追缴或没收非法所得,并由执行机关(如法院或公安机关)负责具体执行。
    • 行政程序:税务机关在行政调查中发现的非法所得,会通过行政处罚程序追缴,并可能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 例外情形:若非法所得已被转移或灭失,行为人可能需承担等值赔偿义务;若部分所得用于合法用途(如支付员工工资),可能需区分处理,但核心原则仍是最大限度追缴非法利益。

总结:虚开增值税发票的非法所得必然会被上缴国库,这是法律对犯罪行为经济后果的必然追责。若您或他人涉及此类问题,建议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主动配合调查,以争取从宽处理。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法律适用或程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