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争议能行政调解吗-吴佳欢律师|法行宝
2026-05-15 行政纠纷

行政争议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进行行政调解的。以下从法律依据、可调解的行政争议类型、不可调解的行政争议情形以及调解的程序与效力四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法律依据与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一般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这一规定明确了行政争议调解的法律边界和适用范围。行政争议的调解应遵循自愿、合法、公正的原则,确保调解结果既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又体现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

二、可调解的行政争议类型

  1. 行政赔偿案件:当行政行为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此类案件可通过调解确定赔偿数额和方式,以减轻当事人诉累,提高纠纷解决效率。例如,因行政机关的错误执法导致企业财产损失,双方可就赔偿金额进行协商并达成调解协议。

  2. 行政补偿案件:因公共利益需要撤回或变更行政行为导致当事人损失时,应给予合理补偿。通过调解明确补偿标准,既能保障当事人权益,又能促进公共利益的实现。比如,因城市规划调整需要拆除某企业的厂房,企业因此遭受经济损失,行政机关需给予合理补偿,此时可通过调解确定补偿金额。

  3. 涉及自由裁量权的案件:行政机关在法律授权范围内对处罚幅度、执行方式等具有选择空间。此类案件可通过调解促使行政机关在裁量范围内作出更合理的决定,平衡公共利益与个人权益。例如,在行政处罚案件中,行政机关可在法定处罚种类和幅度内,根据违法情节轻重等因素,与当事人协商确定具体的处罚内容。

三、不可调解的行政争议情形

并非所有行政争议都适用调解。以下情形通常被排除在外:

  1. 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若行政行为明显违法或无效,法院将直接作出撤销或确认无效的判决,无需调解。

  2. 涉及公共利益或第三人权益:当行政争议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时,调解可能引发更大范围的矛盾,故不宜采用。

  3. 法律、法规禁止调解的情形:部分特殊领域(如税收征管)的法律规范明确禁止调解,此类争议应通过法定程序解决。

四、行政争议调解的程序与效力

调解程序通常由法院主导,双方当事人参与。调解成功后,法院会制作调解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签收后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时可申请强制执行。若调解不成,法院应及时恢复审理并作出裁判。

总结与建议:

行政争议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进行调解的,但并非所有行政争议都适用调解。在涉及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案件中,调解是一种有效的纠纷解决方式。然而,在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涉及公共利益或第三人权益以及法律、法规禁止调解的情形下,调解则不适用。因此,在面临行政争议时,建议当事人首先了解争议的性质和类型,再决定是否选择调解作为解决纠纷的方式。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