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纠纷能诉讼调解吗-郑华律师|法行宝
2026-05-21 行政纠纷

行政纠纷在特定条件下是可以进行诉讼调解的。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行政诉讼调解的法律依据与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这一规定明确了行政诉讼中调解的例外情形,即除了特定类型的案件外,原则上不允许调解,但调解需遵循自愿、合法原则。

二、可调解的行政诉讼案件类型

  1. 行政赔偿案件:

    • 当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或无效,并给当事人造成损害时,当事人有权要求行政赔偿。
    • 在此类案件中,法院可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就赔偿数额、方式等达成一致意见。例如,因行政机关的错误执法导致公民财产损失,双方可以就赔偿金额进行协商并达成调解协议。
  2. 行政补偿案件:

    • 行政补偿是指因公共利益需要,行政机关依法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给予补偿的行为。
    • 在行政补偿案件中,如果双方对补偿标准、方式等存在争议,法院也可以进行调解。比如,因城市规划需要拆迁公民房屋,双方可以就补偿金额和安置方式进行调解。
  3. 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案件:

    • 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和幅度内,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判断并作出决定的权力。
    • 在涉及自由裁量权的案件中,如行政处罚的幅度、行政许可的条件等,如果双方愿意通过协商解决问题,法院也可以组织调解。例如,行政机关对某企业作出罚款决定,但罚款金额在一定范围内可自由裁量,此时双方可以就罚款金额进行调解。

三、不可调解的行政诉讼案件范围

  • 涉及行政确权、行政征收、行政征用等直接改变当事人权利义务状态的案件,因行政行为的羁束性特征,通常不适用调解。
  • 若调解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则该调解行为无效。

四、行政诉讼调解的程序与效力

  • 调解程序:调解需在法院主持下进行,由法官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提出调解方案,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后达成协议。调解过程应公开透明,确保双方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
  • 法律效力:经法院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与判决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协议,一方不履行或反悔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五、实际建议

  • 在面临行政纠纷时,如果案件属于可调解的范围,建议当事人积极考虑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以节省时间和成本。
  • 调解过程中,当事人应充分表达自己的诉求和意见,确保调解结果符合自己的利益。
  • 如果调解不成或调解结果不满意,当事人仍有权要求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综上所述,行政纠纷在特定条件下是可以进行诉讼调解的。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是否适用调解,并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操作。如果您有具体的行政纠纷问题,欢迎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