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乙方不按照合同履约时,发函通告的核心目的是正式告知对方违约事实、要求其纠正违约行为并承担相应责任,同时保留未来可能采取法律措施的证据。以下从函件内容、法律依据、发送方式三个角度为你详细说明:
一、函件内容要点
明确双方信息
函件开头需写明发函方(甲方)与收函方(乙方)的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地址、联系方式等,确保主体明确。
陈述合同关键条款
引用合同编号、签订日期,并摘录与履约相关的核心条款(如交付时间、质量标准、付款方式等),例如:“根据《XX合同》第X条约定,乙方应于2023年X月X日前完成XX工作,但截至发函日仍未履行。”
描述违约事实
用客观、具体的事实说明乙方未履约的表现,避免主观评价。例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货物,且经甲方多次催告后仍未补救。”
提出明确要求
根据违约情况,可要求乙方:
设定合理期限
为乙方设定履行或补救的合理期限(如“请于收到本函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付”),并明确逾期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如甲方将采取诉讼、仲裁等措施)。
保留证据提示
结尾可注明:“本函一式两份,甲方留存一份,通过EMS邮寄至乙方地址,签收后视为送达。”
二、法律依据与风险规避
引用法律条款
在函件中可引用《民法典》第577条(违约责任)、第584条(损失赔偿范围)等,增强函件的权威性。例如:“根据《民法典》第577条,乙方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避免构成“默认解除”
若未在合同中约定单方解除权,发函时需谨慎使用“解除合同”表述。若确需解除,应明确依据《民法典》第563条(法定解除情形)或合同约定,并通知对方。
防止函件内容被反诉
避免使用侮辱性、威胁性语言,仅陈述事实与法律后果。例如,将“乙方恶意违约”改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三、发送方式与证据固定
推荐使用EMS邮寄
同步发送电子邮件/短信
若合同中约定了电子送达方式,可同时通过邮件或短信发送函件扫描件,并要求对方回复确认收到。
公证送达(可选)
对重要合同或对方可能否认收函的情况,可申请公证处对邮寄过程进行公证,增强证据效力。
示例函件模板(节选)
致:XX公司(乙方)
根据我方与贵方于2023年X月X日签订的《XX合同》(编号:XXX),贵方应于2023年X月X日前完成XX工作。但截至本函发出日,贵方仍未履行,已构成违约。
现要求贵方:1. 于收到本函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交付;2. 按合同第X条支付逾期违约金XX元。
若逾期未履行,我方将依法解除合同并追究贵方全部责任。
XX公司(甲方)
2023年X月X日
提示:函件内容需根据具体合同条款和违约情况调整,建议发送前由律师审核。若需进一步协助起草或分析违约责任,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