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对象对方要求写赠与 不谈能要回吗-程保华律师|法行宝
2026-05-08 合同纠纷

结论:在谈对象期间,若一方要求另一方写赠与协议,分手后能否要回赠与的财物,需根据赠与的性质、是否附条件以及相关证据等因素综合判断。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1. 一般赠与与附条件赠与的区分

    • 一般赠与:如果赠与行为是单纯的、无条件的,即赠与方出于自愿,没有附加任何条件(如结婚、共同生活等),那么一旦赠与完成,财物所有权即转移给受赠方,分手后赠与方通常无权要求返还。
    • 附条件赠与:如果赠与行为是附条件的,比如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彩礼即为一例),那么当条件未成就(如未结婚)时,赠与方有权要求返还赠与的财物。
  2. 附条件赠与的返还情形

    • 未办理结婚登记:若双方最终未登记结婚,赠与方(如男方)有权要求返还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财物(如彩礼)。但实践中可能扣除已用于共同支出的部分。
    • 登记但未共同生活:虽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离婚时赠与方可以要求返还赠与的财物。
    • 婚前给付导致生活困难:离婚时,若赠与行为造成赠与方家庭生活严重困难(需提供经济证明),法院可能支持部分返还。
  3. 证据的重要性

    • 无论赠与是否附条件,赠与方都应保留好转账记录、礼品清单、赠与协议等支付证据,以便在需要时证明赠与行为的存在及性质。
    • 如果受赠方主张赠与财物已用于共同生活或已消耗,也应提供相应证据予以证明。
  4. 实践中的考量因素

    • 共同生活时间较长或已生育子女的,返还比例可能降低。
    • 女方若将赠与财物用于共同生活(如装修、婚礼支出),可主张抵扣。

建议:

  • 在谈对象期间,如果涉及大额财物的赠与,建议明确赠与的性质和条件,并签订书面赠与协议,以避免未来可能产生的纠纷。
  • 如果分手后因赠与财物产生纠纷,建议首先尝试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一致,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起诉至法院。
  • 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务必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证明自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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