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被小车撞且对方全责,但对方无法提供交强险,您可直接要求对方以个人财产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可向法院起诉主张权利,同时可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部分费用。具体分析如下:
对方无法提供交强险的法律后果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在中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必须投保交强险。若对方未投保,首先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保险费的2倍罚款。对您而言,对方未投保交强险不影响其侵权责任的成立,您仍有权要求对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赔偿责任的承担方式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申请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若对方未投保交强险且无力赔偿,您可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申请垫付部分费用(如抢救费用、丧葬费用)。垫付后,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建议行动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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