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第三十七条的内容-陈锦策律师|法行宝
2026-05-05 劳动纠纷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主要规定了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时,所应享受的工伤待遇。具体内容如下: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七级伤残:13个月的本人工资;
    • 八级伤残:11个月的本人工资;
    • 九级伤残:9个月的本人工资;
    • 十级伤残:7个月的本人工资。

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如果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则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如果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则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1.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这两项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这意味着,不同地区的补助金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需要参照当地的具体规定。

法律背景与建议:

  • 法律背景:工伤赔偿是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当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时,有权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包括医疗费用、康复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针对因工致残的职工的重要补偿。

  • 建议:

    •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并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应及时了解并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 在享受工伤待遇时,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和文件,如工伤认定书、伤残等级鉴定书、劳动合同等,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
    • 如果对工伤待遇的享受有疑问或遇到困难,可以及时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咨询,或者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可能的法律后果:

  • 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或者未按照规定支付工伤待遇,职工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如果职工对工伤认定或伤残等级鉴定结果有异议,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希望以上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任何其他关于工伤赔偿的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