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企业不给农业户口交公积金能上法院起诉吗”,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要明确的是,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自录用之日起30天内应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且单位应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这一规定并未区分职工的户籍性质,即无论是城镇户口还是农业户口,只要是在职职工,单位都有义务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
接下来,我们分析您提到的具体情况。如果企业以职工是农业户口为由,拒绝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这一行为是违法的。因为如前所述,公积金的缴存并未对职工的户籍进行区分。在此情况下,职工有权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要求企业补缴住房公积金。
如果企业不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决定,并拒绝补缴,那么职工确实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具体来说,职工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企业履行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义务。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裁决。
以您提供的参考信息中的案例为例,廖某作为农业户口的职工,向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其所在单位未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公积金中心核查后,责令廖某所在单位及时补缴。该单位不服并提起诉讼,但最终法院判决其应为廖某缴纳公积金。这一案例充分说明了,无论职工的户籍性质如何,企业都有义务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否则将面临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如果企业不给农业户口的职工交公积金,职工完全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此过程中,职工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工资单、劳动合同等,以便在诉讼中证明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同时,也建议职工在提起诉讼前,先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以充分利用行政途径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