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赁合同中增加中途转租金且甲方同意更名的条款,可以参考以下写法,核心在于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更名条件及费用承担:
更名条件与程序
条款应明确约定承租人提出更名申请的条件(如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情况等),并规定甲方同意更名的具体程序(如书面通知、签署同意文件等)。例如:
“承租人需在租赁期满前XX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更名申请,并提供新承租人的身份证明及资信证明。甲方应在收到申请后XX日内书面回复是否同意,逾期未回复视为同意。”
更名费用承担
需明确更名费用的计算方式及承担方。常见做法包括:
甲方权利保障
为防止承租人随意转租或新承租人资质不符,条款应赋予甲方审核权。例如:
“甲方有权对新承租人的资信情况进行审查,若新承租人不符合甲方要求(如信用不良、无支付能力),甲方有权拒绝更名申请。”
违约责任
需约定若承租人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租或更名,或未按时支付更名费用的违约责任。例如:
“若承租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或更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支付违约金XX元;若承租人未按时支付更名费用,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额的XX%支付滞纳金。”
合同效力衔接
明确更名后原合同的权利义务如何转移。例如:
“自甲方签署同意文件之日起,新承租人取代原承租人成为合同一方,原承租人退出合同关系,但对其在更名前的违约行为仍承担连带责任。”
注意事项:
如有具体场景或需求,可进一步细化条款内容,我会为你提供更精准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