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再审是否中止执行-张振岩律师|法行宝
2026-05-04 行政纠纷

民事再审期间,原则上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但在特定情形下,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原则上不停止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然而,在再审审查或审理期间,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这一规定旨在维护司法裁判的权威性和稳定性,避免因为再审程序的启动而随意中断已生效裁判的执行,从而保障司法效率和胜诉方的合法权益。

二、可以裁定中止执行的情形

尽管原则上再审不停止执行,但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这些情形主要包括:

  1. 法院依职权决定中止执行:

    • 如果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原判决、裁定可能存在严重错误,且继续执行可能对当事人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法院可以依职权裁定中止执行。例如,在涉及当事人基本生活保障或急需费用的案件中,如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法院可能会考虑中止执行以避免给权利人带来更大的损害。
  2. 当事人申请并提供担保:

    • 如果被申请人(即原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能够提供足额的财产担保,确保即使再审改判也不会影响申请人的权益实现,那么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例如,被申请人可以提供房产、车辆等作为担保物,或者由第三方提供担保函等。提供担保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执行申请人的权益,确保即使再审维持原判,其因中止执行所受的损失也能从担保财产中获得赔偿。
  3. 再审申请符合法定情形且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再审:

    • 如果当事人提出的再审申请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应当再审的情形,且经过法院审查认为确有必要再审,那么在立案后,法院也应当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并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
  4. 其他特定情形:

    • 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法院应尊重当事人的处分权,中止执行。
    •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可能发生变更执行标的或案件再审的情况,因此对原执行标的的执行应当中止。
    •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承担义务;或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
    •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三、实例说明

以甲与乙的合同纠纷为例,若法院判决乙向甲支付货款,而乙不服该判决并提出再审申请。此时,原则上执行程序不会停止,甲仍可根据判决要求法院强制执行乙的财产。但是,如果法院经审查后决定再审该案,并认为继续执行可能对乙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那么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另外,如果乙在申请再审时向法院提供了足够的担保,并请求中止执行,法院在综合考虑案情后,也可能同意其申请,暂时暂停执行程序。

四、建议与行动

鉴于民事再审程序的复杂性和专业性,如果你面临相关情况,建议尽早向我咨询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帮助。我将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针对性的法律分析和解决方案,确保你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