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到的拿着兄弟姐妹抚养老人写的宅基地归属协议去办理过户的问题,这涉及到农村宅基地的转让或赠与流程,且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宅基地的转让或赠与并非仅凭一份归属协议就能完成过户的。根据相关规定,宅基地的转让或赠与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宅基地和房屋取得合法:即建房必须取得了宅基地使用权证,并办理了相关的用地和规划审批手续。这是宅基地转让或赠与的基础前提。
转让人、赠与人有长期稳定的居住场所:这是为了确保转让或赠与后,转让人或赠与人仍有居住之地,不会因此造成生活困难。
经过村集体同意:宅基地的转让或赠与必须征得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的同意,不能双方私下进行。这是为了维护村集体的利益,确保宅基地的流转符合村集体的规划和利益。
在村集体内部转让、赠与:宅基地的转让或赠与只可以在村集体内部进行流转,不得向外村村民和城市居民转让、赠与。这是为了保持宅基地的集体所有性质,防止宅基地的流失。
符合“一户一宅”原则:即不能转让或赠与给在村内已有一处宅基地的农户。只能转让给在村内立了户,但没有分配到宅基地或者原来宅基地面积没有超出标准的农户。
针对您提到的“兄弟姐妹抚养老人写的宅基地归属协议”,这更像是一种家庭内部的约定或安排,但并不直接构成宅基地转让或赠与的法律依据。要办理宅基地的过户,您需要确保上述条件都得到满足,并且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如宅基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明、双方的身份证明、村集体的同意证明等,然后按照当地的宅基地转让或赠与流程进行办理。
因此,我建议您先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沟通,了解具体的转让或赠与流程和要求,然后准备相关的材料,按照流程进行办理。如果仅凭一份归属协议去办理过户,很可能会因为不符合相关规定而被拒绝。希望这个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