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序验收不合格不予结算是哪个规范规定-马海东律师|法行宝
2026-05-03 合同纠纷

关于“工序验收不合格不予结算”的具体规定,并非直接出自某一单一规范,而是基于工程建设领域的一系列法规、标准及实践中的通用原则。不过,我可以结合您提供的参考信息,以及工程建设领域的常规做法,为您详细解释这一原则的依据和实施情况。

首先,从工程建设的基本流程来看,工序验收是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每一道工序完成后,都需要经过严格的验收,确认其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这一过程中,如果某道工序验收不合格,那么该工序的施工成果将不被认可,因此也就无法进行相应的结算。

在您提供的参考信息中,《住宅项目规范》(GB55038-2025)作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明确规定了住宅项目建设的各项要求,包括设计、材料、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虽然该规范并未直接提及“工序验收不合格不予结算”,但其强调的“严把施工验收关”原则,实际上就隐含了这一要求。即,如果施工过程中的某道工序验收不合格,那么该工序将无法通过验收,进而影响整个工程的结算。

此外,《安徽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或部门规章,虽然主要关注的是施工过程结算的管理,但也间接体现了工序验收与结算之间的关联。这些办法通常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应按照约定的节点进行结算,而每个节点的结算都应以该节点内所有工序的验收合格为前提。如果某道工序验收不合格,那么该节点的结算将无法进行,直至问题得到解决并重新验收合格。

总结来说:

  • “工序验收不合格不予结算”的原则,是基于工程建设领域的一系列法规、标准及实践中的通用原则。
  • 虽然具体规范可能并未直接提及这一原则,但通过分析相关法规和标准,我们可以明确其存在和实施的必要性。
  • 在实际操作中,这一原则通常通过施工合同、验收规范等文件进行具体化和明确化,以确保工程质量和结算的公正性。

因此,当遇到工序验收不合格的情况时,相关方应依据合同和相关规范的要求,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后再进行结算。这样不仅可以保障工程质量,还可以维护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