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诈诱骗恶意串通让他人签订欠条构成犯罪吗-刘新民律师|法行宝
2026-05-03 刑事辩护

结论:欺诈诱骗恶意串通让他人签订欠条,是否构成犯罪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主要看是否满足诈骗罪或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一、相关法律概念及构成要件

  1. 诈骗罪

    • 概念: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 构成要件:
      • 主体要件: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
      • 主观要件: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 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 客观要件: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此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遭受损失。
  2. 合同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 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 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 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 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 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 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二、欺诈诱骗恶意串通签订欠条是否构成犯罪的分析

  1. 不构成犯罪的情况

    • 如果欺诈诱骗恶意串通的行为,虽然存在欺诈和恶意串通的成分,但并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或者并未通过欺诈手段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那么这种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例如,甲和乙为了逃避对丙的债务,恶意串通签订了一份虚假的欠条,但并未实际骗取丙的财物,只是试图通过这种方式来逃避债务。这种情况下,甲和乙的行为可能仅属于民事纠纷范畴,丙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2. 构成诈骗罪的情况

    • 如果欺诈诱骗恶意串通的行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了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那么这种行为就构成了诈骗罪。例如,A和B合谋,编造虚假项目,向投资者谎称有高额回报,吸引投资后据为己有。A和B的行为不仅存在欺诈和恶意串通,还具有非法占有投资者财物的目的,且通过欺诈手段骗取了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这种情况下就构成了诈骗罪。
  3. 构成合同诈骗罪的情况

    • 如果欺诈诱骗恶意串通的行为发生在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且符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则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例如,C和D合谋,以虚构的单位名义与E签订了一份采购合同,骗取了E的预付款后逃匿。C和D的行为就构成了合同诈骗罪。

三、法律后果及建议

  1. 法律后果

    • 如果构成诈骗罪或合同诈骗罪,行为人将承担刑事责任,可能面临有期徒刑、拘役、罚金等刑罚。
    • 如果不构成犯罪,但存在欺诈和恶意串通的行为,可能面临民事赔偿等法律责任。
  2. 建议

    • 在签订欠条或任何合同之前,务必仔细审查合同内容,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 如果发现对方存在欺诈或恶意串通的行为,应立即停止交易,并收集相关证据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 在遇到法律问题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得到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综上所述,欺诈诱骗恶意串通让他人签订欠条是否构成犯罪,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满足诈骗罪或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则构成犯罪;否则,可能仅属于民事纠纷范畴。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