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去申请工伤认定书 受伤人去不去-刘世吉律师|法行宝
2026-05-01 劳动纠纷

受伤人本人是否需要到场,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1. 申请阶段:公司作为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时,受伤职工本人无需亲自到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公司需提交以下材料:

    • 工伤认定申请表(需载明事故时间、地点、原因及伤害程度);
    • 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
    • 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此时,受伤职工只需配合提供医疗材料,无需参与申请流程。
  2. 调查核实阶段:若社保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一步核实情况(如事故真实性、伤害与工作的关联性),可能要求受伤职工配合调查。此时需注意:

    • 调查方式包括书面询问、现场询问或委托其他部门调查;
    • 受伤职工应如实陈述事故经过,提供相关证据(如现场照片、证人联系方式);
    • 若拒绝配合且无正当理由,可能影响工伤认定结果(《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五条)。
  3. 特殊情形:若受伤职工因伤情严重(如昏迷、住院)无法配合,公司或家属可向社保部门说明情况,提交医疗证明替代到场。社保部门会通过其他方式(如查阅病历、询问同事)完成核实。

实务建议:

  • 公司应优先与受伤职工沟通,确保其了解流程并配合提供材料;
  • 受伤职工若收到调查通知,建议提前整理事故细节(如时间、地点、操作流程),必要时可委托家属或同事协助陈述;
  • 若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决定书后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如有其他细节需要进一步分析(如事故责任争议、材料缺失处理等),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