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什么样的职工有探亲假的问题,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
根据国务院以及国家、省对职工假期的相关规定,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正式职工,在与配偶或父母双方不住在一起,且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情况下,可以享受探望配偶或父母的探亲假待遇。这里的“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具体指的是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
具体来说,探亲假的享受条件和假期长度如下:
探望配偶: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
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未婚职工探望居住在外地的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已婚职工探望居住在外地的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此外,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对于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百分之三十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另外,对于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帮助您更好地了解探亲假的享受条件和假期长度。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