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公司只买三险是否合法,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若“三险”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则合法但不符合常规实践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但实践中,部分地区可能存在“阶段性政策”或“特殊行业豁免”(如建筑行业按项目参保工伤保险),允许企业仅缴纳部分险种。不过,常规情况下,企业仅缴纳三险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向当地社保部门投诉,要求企业补缴剩余险种。
若“三险”指非法定险种组合(如仅缴纳工伤、医疗、生育险),则明确违法
若企业未缴纳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直接违反《社会保险法》的强制性规定。员工有权要求企业补缴,若企业拒绝,可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补缴社保并可能要求经济补偿(如因未缴社保导致离职的,可主张经济补偿金)。
特殊情况:非全日制员工或退休返聘人员
根据《社会保险法》及地方规定,非全日制员工(如每天工作不超过4小时、每周不超过24小时)可不缴纳工伤保险外的其他险种;退休返聘人员因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企业无需再为其缴纳社保。但此类情况需严格符合法定条件,企业不得以此为由规避对全日制员工的社保义务。
建议行动:
如有进一步细节(如公司规模、行业、员工类型等),可补充说明,我会为您细化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