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有偷税罪吗-李远祥律师|法行宝
2026-04-30 经济纠纷
  1. 结论:现已无“偷税罪”这一罪名,自2009年2月28日起,其已被“逃税罪”所取代。

  2. 详细分析:

    • 罪名变更背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税收制度的完善,原有的“偷税罪”表述已难以适应新的形势和需求。为了更有效地打击税收违法行为,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税收征管秩序,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将“偷税罪”正式修改为“逃税罪”。
    • 逃税罪定义: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等不正当手段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以此逃避应缴纳的税款,且数额较大并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的行为。同时,扣缴义务人若同样采取上述手段不缴或少缴已扣、已收的税款,且数额较大的,也构成逃税罪。
    • 法律后果:对于逃税罪,法律有明确的处罚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逃税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相同手段不缴或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也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 特殊免责条款:法律也给予了一定的宽免空间。对于初犯逃税罪的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如果他们在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能够及时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并已接受行政处罚,那么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一宽免政策并不适用于所有情况。如果纳税人在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过二次以上的行政处罚,那么他们将不能享受这一宽免政策。
  3. 实际案例说明:

    • 假设某企业通过做假账的方式逃避缴纳税款50万元,而当年应纳税额为200万元,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占应纳税额的25%,已达到构成逃税罪的标准。在此情况下,该企业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然而,如果该企业在收到税务机关的追缴通知后,能够迅速补缴税款、滞纳金,并接受行政处罚,且没有相关前科记录,那么他们将有可能免于刑事追究。
  4. 建议与总结:

    • 作为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必须严格遵守税法规定,确保诚信纳税。这不仅是为了避免触犯法律而遭受处罚,更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 如有任何关于税务的疑问或需要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