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终本后怎么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陈思文律师|法行宝
2026-04-30 公司事务

在案件终本后,若您希望追加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这确实是一个涉及多个法律步骤和要点的复杂过程。以下是我为您整理的详细、清晰的解答:

一、明确追加股东的法定事由

首先,您需要确认股东是否存在以下法定事由之一,这是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前提:

  1. 股东出资不实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股东未按公司章程规定足额缴纳出资,或存在其他未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况。
  2. 股东抽逃出资:股东在公司成立后,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关联交易等方式将出资转出,损害公司权益。
  3. 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股东滥用法人的独立地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或与公司财产混同且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特别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4. 公司未经清算即被注销:若公司未经清算即被注销,导致无法进行清算,您也可以主张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二、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

为了支持您的申请,您需要准备以下证据材料:

  1. 基础证据:如公司章程、验资报告(若有)、银行转账记录等,以证明股东承诺的出资额与实际出资额之间的差距,或股东抽逃出资的事实。
  2. 身份与公司信息:被执行人(股东)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终本裁定等,证明案件已进入终本程序,公司无可供执行财产。
  3. 执行依据:如判决书、裁定书等,证明公司需承担的债务。
  4. 特定情形证据:针对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或财产混同的情形,您需要收集公司与股东之间的资金往来明细、共用账户的证据、财务核算不清晰的相关材料等。

三、撰写并提交追加申请书

接下来,您需要撰写一份追加股东申请书,明确阐述追加股东的具体事由,详细说明股东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事实,并明确表明申请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的诉求。同时,附上您准备好的相关证据材料。

将撰写好的追加股东申请书及证据材料一并提交给负责执行案件的法院执行部门。与执行法官沟通说明追加股东的意图和理由,并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四、参与听证(如有)

在法院安排下,可能需要进行听证程序。作为申请方,您应充分展示证据,说明追加股东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对对方提出的质疑和反驳进行有力回应,争取让法院支持追加股东的申请。

五、等待并处理法院裁定

  1. 等待裁定:法院将对您的追加申请进行审查,并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是否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裁定。
  2. 处理裁定结果:
    • 若裁定追加,股东将在法律上对公司的债务承担相应责任。此时,您需申请恢复执行程序,对股东财产进行执行。
    • 若裁定驳回,您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通过上诉、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等法律程序进行救济。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需按照一审、二审等程序继续寻求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可能性。

六、法律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等条款为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也对此类情形有所规定。

七、建议与注意事项

  • 在整个过程中,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指导和帮助,确保您的申请合法、合理且充分。
  • 准备证据材料时,务必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因为证据不足或虚假而影响申请结果。
  • 与法院沟通时,保持礼貌和耐心,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以便更好地推进案件进展。

综上所述,案件终本后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是一个严谨且复杂的法律过程。希望以上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