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请求可以这样撰写:在执行申请书中明确列出双方互负的金钱给付义务,并请求法院对两项金额进行抵销后执行差额部分,或分别执行两项金额。具体说明如下:
抵销后执行差额
若双方互负金钱债务且均已到期(例如原告需支付被告10万元,被告需支付原告8万元),可在执行申请书中写明:“请求法院将原告应支付被告的10万元与被告应支付原告的8万元进行抵销,抵销后执行差额2万元(由原告向被告支付)”。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且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主张抵销。执行阶段法院通常也会直接处理抵销问题,避免程序空转。
分别执行两项金额
若双方债务性质不同(例如原告需支付被告违约金10万元,被告需支付原告货款8万元),或一方债务未到期但需强制履行,可写明:“请求法院分别执行:1. 强制原告向被告支付10万元;2. 强制被告向原告支付8万元”。
注意:此时需准备两份生效判决书作为执行依据(若两项判决在同一文书中则无需分开),并明确执行顺序或同时执行。
撰写要点:
示例条款:
“执行请求:
若有其他特殊情况(如债务涉及利息、迟延履行金等),可进一步补充说明,我会帮您细化执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