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交警在责任认定书上通常会写“交通事故”,即使对方是故意撞车,后续也可通过保险理赔,但故意行为可能影响保险赔付结果。以下从不同角度详细说明:
责任认定书上的表述
无论对方是故意还是过失撞车,交警在责任认定书中一般会统一表述为“交通事故”。因为交通事故的定义包含“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故意行为也属于广义的“过错”范畴。交警的主要职责是划分事故责任比例(如全责、主责等),而非定性行为动机。若需证明对方故意,需通过其他证据(如监控、证人证言)单独主张。
保险理赔的可行性
故意行为的法律后果
若能证明对方故意撞车(如存在追逐、挑衅等行为),对方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视情节轻重),需承担刑事责任。此时,保险赔付可能仅覆盖部分损失,剩余部分需通过民事诉讼向对方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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