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程序和流程-李肖峰律师|法行宝
2026-04-28 行政纠纷

国家赔偿程序依据赔偿类型的不同,主要分为行政赔偿程序和刑事赔偿程序,两者在具体流程上有所差异,但均遵循《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旨在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以下是国家赔偿程序和流程的详细解析:

一、国家赔偿概述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时,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分为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两种类型。

二、行政赔偿程序

  1. 确认违法:

    • 赔偿请求人需先由赔偿义务机关确认其职权行为的违法性。例如,行政处罚被撤销,即视为违法。
  2. 提出赔偿申请:

    • 方式:赔偿请求人可以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书面赔偿申请;若书写有困难,可委托他人代书或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录。申请书需包含受害人基本信息、具体赔偿要求、事实根据及理由等。
    • 时效: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
  3. 赔偿义务机关受理与决定:

    • 受理:赔偿义务机关应在收到申请后规定期限内(通常为七日)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
    • 决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在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并制作赔偿决定书或书面通知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期间应与赔偿请求人充分协商赔偿方式、项目和数额。
  4. 复议或诉讼:

    • 复议:若赔偿义务机关为人民法院以外的行政机关,且赔偿请求人对赔偿决定有异议,可在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在两个月内作出决定。
    • 诉讼:赔偿请求人对复议决定不服,或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可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刑事赔偿程序

  1. 确认违法:

    • 需先确认职权行为违法,如逮捕后撤案、不起诉、判决无罪等情形。
  2. 提出赔偿申请:

    • 主体: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申请,即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
    • 方式:递交申请书,载明基本情况、具体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等。
  3. 赔偿义务机关受理与决定:

    • 受理:赔偿义务机关应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 决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在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并可与赔偿请求人协商赔偿方式、项目和数额。决定赔偿的,制作赔偿决定书;决定不予赔偿的,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4. 复议程序(部分情况适用):

    • 若赔偿义务机关为人民法院以外的司法机关,赔偿请求人对决定有异议时,可在三十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在两个月内作出决定。
  5. 赔偿委员会决定:

    • 若赔偿义务机关为人民法院,或赔偿请求人对复议决定不服,可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申请应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也可在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
    • 赔偿委员会采取书面审查,必要时可调查取证、听取陈述申辩并进行质证。决定应在三个月内作出,复杂案件可延长三个月。赔偿委员会的决定为终局决定,必须履行。

四、执行赔偿决定

赔偿义务机关应按照生效的赔偿决定,向赔偿请求人支付赔偿金、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等,完成国家赔偿程序。

总结与建议:

国家赔偿程序是一个严谨而复杂的法律体系,旨在保护公民因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而受到损害时的合法权益。在实际操作中,赔偿请求人应明确赔偿类型、准确确定赔偿义务机关、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和证据,并根据赔偿义务机关的处理决定采取相应的后续行动。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