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能否作为认定劳动关系的依据-高天忠律师|法行宝
2026-04-27 劳动纠纷

案由本身不能单独作为认定劳动关系的依据,但可以作为确认劳动关系争议案件的起点,并结合其他证据和法律规定综合判断劳动关系是否存在。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案由的作用与局限性

案由是对诉讼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的性质进行概括后形成的案件名称,在确认劳动关系的案件中,案由通常表述为“确认劳动关系纠纷”。它主要起到明确案件性质、指引法律适用和确定审理范围的作用。然而,案由仅仅是对案件类型的一种概括,并不直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例如,一个案件被确定为“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由,只能说明当事人之间就劳动关系是否存在存在争议,但不能仅凭案由就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认定劳动关系的核心依据

  1. 实体法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这两部法律是调整劳动关系的基础法律。《劳动法》明确劳动合同是认定劳动关系存在的重要依据;《劳动合同法》则强调“用工”是确认劳动关系的关键要素,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例如,小张与公司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工作岗位、工资待遇等内容,这份合同就是确认小张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小李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已经在工厂实际工作了一个月,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从用工之日(小李开始工作的第一天)起,小李就与工厂建立了劳动关系。
    • 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该通知提供了具体的认定标准,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遵守其规章制度,并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必须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同时,还列举了可作为认定劳动关系存在的参考凭证,如工资支付记录、社保缴纳记录、工作证、服务证、招工招聘登记表、考勤记录等。例如,小赵被一家个体餐馆雇佣,虽然没有签订合同,但小赵遵守餐馆的工作制度,每天按时上下班,接受餐馆老板的管理和工作安排,并且从餐馆获得工资报酬,其提供的服务也是餐馆业务的一部分,同时小赵还能提供自己在餐馆的考勤记录,那么就可以综合认定小赵与餐馆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2. 程序法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为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提供了基本的诉讼程序规则,保障了当事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的权利。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明确规定了劳动争议处理的调解、仲裁程序,是处理劳动争议(包括确认劳动关系争议)的前置程序。大多数确认劳动关系的案件需要先经过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实践中认定劳动关系的证据收集

在实际操作中,确认劳动关系应综合考虑上述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规定,并注意收集以下证据:

  • 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书面文件。
  •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如银行流水、工资条等。
  • 社保缴纳证明,如社保缴费清单。
  • 工作证、服务证、门禁卡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
  • 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 考勤记录、加班记录等工作记录。
  •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或书面陈述。

特殊情况下的劳动关系认定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即使没有书面劳动合同,也可能被认定为存在劳动关系。例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实际履行了劳动权利义务,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接受了劳动并支付了劳动报酬,且双方符合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此时也可以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另外,在一些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等特殊用工形式下,劳动关系的认定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断。

如果你在确认劳动关系方面遇到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证据收集方法,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