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补偿协议中居住权的条款设计需结合《民法典》物权编及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明确权利主体、客体、内容及限制条件。以下是具体撰写要点及示例条款:
一、核心条款设计要点
权利主体
房屋信息
居住权期限
权利内容
所有权人限制
协议终止与返还
二、法律风险提示
登记生效原则
与租赁权的区别
继承与抵押限制
三、完整条款示例
**离婚补偿协议之居住权条款**
甲方(房屋所有权人):XXX,身份证号:XXX
乙方(居住权人):XXX,身份证号:XXX
1. **房屋信息**:甲方名下位于XX市XX区XX路XX号房屋(产权证号:XXX)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归甲方所有。
2. **居住权设立**:甲方同意为乙方设立居住权,乙方享有在该房屋内居住的权利。
3. **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再婚或死亡之日止。
4. **权利限制**:
- 乙方仅可本人居住,不得转租、出借或用于商业用途;
- 乙方需妥善维护房屋,承担日常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
5. **甲方义务**:甲方不得干扰乙方正常居住,但房屋需重大维修时,乙方应配合。
6. **终止与返还**:居住权终止后,乙方应于15日内搬离并恢复房屋原状。
7. **登记**:本协议签订后5日内,双方共同办理居住权登记手续。
甲方(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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