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的财产能要回去吗-杨玉婷律师|法行宝
2026-05-07 婚姻家庭

赠与的财产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要回的,这主要取决于赠与合同的性质、是否完成交付或登记以及是否存在法定撤销事由。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可撤销赠与的情形

  1. 任意撤销权:

    • 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这意味着,如果赠与的是动产且尚未交付,或者赠与的是不动产且尚未办理过户登记,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
    • 但需注意: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行使任意撤销权。
  2. 法定撤销权:

    • 如果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如故意伤害、虐待等行为,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 如果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如子女不赡养父母,赠与人同样可以撤销赠与。
    • 如果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也有权撤销赠与。
    • 行使期限:赠与人的撤销权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将丧失该权利。
  3. 因受赠人违法行为导致的撤销:

    • 若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 行使期限:此种撤销权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二、不可撤销的特殊情形

  •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因其具有更强的法律效力和公信力,赠与人不得随意撤销。
  •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这些赠与通常涉及公共利益和社会道德,因此也不得随意撤销。
  • 不动产赠与已办理过户登记,此时不动产的所有权已经转移给受赠人,赠与人无法再撤销赠与。

三、穷困抗辩权

  • 如果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赠与人可以不再履行尚未交付的赠与义务。对于已经交付的财产,虽然法律未明确规定能否以穷困抗辩为由要求返还,但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符合穷困抗辩的条件且有充分证据证明,法院有可能会支持赠与人关于返还已交付财产的请求。

四、实际案例与法律后果

  • 示例一:甲承诺将一幅画赠与乙但未交付,在交付前甲可随时撤销赠与。但如果这幅画已经交付给乙,且不存在法定撤销事由,甲就无法再要回这幅画。
  • 示例二:丙承诺将一套房产赠与丁,并办理了过户登记。之后,如果丙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丙虽然无法再要回这套房产,但可以不再履行其他尚未交付的赠与义务。
  • 法律后果:如果赠与人行使撤销权,受赠人应返还财产。如果无法返还,如财产已经消耗或损坏,受赠人须折价补偿。同时,如果受赠人存在恶意行为,如故意侵害赠与人权益,可能丧失撤销权抗辩资格。

总结与建议:赠与的财产在特定条件下是可以要回的,但具体取决于赠与合同的性质、是否完成交付或登记以及是否存在法定撤销事由。如果你面临类似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