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小时送人当养女 生父去逝时能继承遗产吗-邓晓莉律师|法行宝
2026-04-22 婚姻家庭

结论:一般情况下,女儿小时被送人当养女,在生父去世时不能继承其遗产;但如果存在特定情形,如收养关系不成立或被解除等,则可能可以继承。具体分析如下:

  1. 收养关系成立且有效时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 这意味着,一旦收养关系合法成立,养子女就与生父母之间不再具有法律上的父母子女权利义务关系,包括继承权。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女儿作为养女,不能继承生父的遗产。
  2. 收养关系不成立或被解除时
    • 收养关系不成立:如果收养行为存在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情形,导致收养关系自始不成立。例如,收养人不具备相应的收养条件、收养程序严重违法等。在这种情况下,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未消除,女儿仍然有权继承生父的遗产。
    • 收养关系被解除:若收养关系在生父去世前被依法解除,根据法律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恢复。此时,女儿就恢复了与生父的父母子女关系,有权继承生父的遗产。不过,如果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关系恶化到无法恢复的程度,或者养子女明确表示不愿意恢复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那么可能不会恢复继承权,但这需要综合具体情况和相关证据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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