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没有在约定的时间内发工资就算拖欠工资。针对拖欠工资的行为,你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以投诉至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具体来说,工资需按月及时、足额发放,如果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还没发工资,就属于拖欠工资。在实际情况里,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大多按一个月算。例如,劳动合同明确每月5日发工资,要是到次月6日还没发,那就是拖欠工资了。也有说法认为,工资在一个月结束后的三十天内仍未结算即视为拖欠,即单位需要在三十天的周期内完成工资的支付,一旦超过这个期限,就构成了拖欠工资的行为。
此外,如果遇到节假日等特殊情况,单位应提前在最后一个工作日完成工资的支付。当然,也存在例外情况,比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的资金困难,单位可以合理延后支付工资,但这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
如果你遭遇了拖欠工资的情况,可以拨打12333电话投诉,这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投诉热线;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进行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如果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你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以及相应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