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采取责令候查措施的工资怎么处理-李加文律师|法行宝
2026-04-15 劳动纠纷

被采取责令候查措施期间,工资处理需分情况讨论,核心结论如下:

  1. 若责令候查与工作无直接关联(如因他人犯罪被牵连调查)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员工被调查而单方停发工资。若员工未被限制人身自由(如仅需配合调查但可正常出勤),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若被限制出勤但未被认定有罪,可协商按事假或带薪假处理,但需员工书面同意。

  2. 若责令候查导致员工无法履行工作职责(如被羁押)

    • 短期羁押(如7日内):用人单位可暂缓支付工资,待员工返回岗位后补发;
    • 长期羁押或最终被判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羁押非因员工过错导致,补偿标准按工作年限计算)。
      注:若员工被无罪释放,用人单位需补发羁押期间的工资,并可能承担违法解除合同的赔偿责任。
  3. 若责令候查期间员工提供劳动(如远程工作)
    用人单位应按实际工作成果支付工资,不得以“调查期间”为由克扣。若员工未提供劳动但可证明因用人单位原因(如未安排工作),仍需支付基本工资。

建议行动:

  • 员工应保留用人单位停发工资的书面通知(如有),并记录配合调查的时间、方式;
  • 用人单位需避免单方停发工资,建议通过协商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工资支付方式;
  • 若发生争议,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交劳动合同、调查通知、工资条等证据。

如有具体细节(如调查原因、羁押时长等),可进一步向我说明,我会结合案例为您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