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前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答复时限,一般是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若需要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即最长答复期限为40个工作日。收到申请的当天,如果属于当面提交、双方确认或行政机关签收(非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的情形,则算作收到申请之日。
详细解答:
一、收到申请的时间计算
当面提交:如果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那么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邮寄方式提交:
互联网渠道或传真提交:如果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传真提交申请,则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二、答复时限
一般情况: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这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基本时限。
延长期限:
特殊情况排除:
三、实例说明
假设某市民于2023年10月1日通过邮寄方式(需要签收)向某政府部门提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该部门于10月5日签收。那么,该部门应在10月5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即至10月30日左右,具体日期需考虑工作日安排)予以答复。如果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答复期限,并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最长可延长至11月20日左右(即再延长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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