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时限是怎么规定的 收到申请的当天算不算-王永刚律师|法行宝
2026-04-15 行政纠纷

结论前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答复时限,一般是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若需要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即最长答复期限为40个工作日。收到申请的当天,如果属于当面提交、双方确认或行政机关签收(非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的情形,则算作收到申请之日。

详细解答:

一、收到申请的时间计算

  1. 当面提交:如果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那么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 邮寄方式提交:

    • 如果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申请,且邮寄方式需要签收(如挂号信、快递等),则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 如果采用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如平常信函),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在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即为收到申请之日。
  3. 互联网渠道或传真提交:如果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传真提交申请,则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二、答复时限

  1. 一般情况: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这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基本时限。

  2. 延长期限:

    • 如果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延长答复期限,必须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及时告知申请人。
    • 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这意味着,在特殊情况下,依申请公开的最长答复期限可以达到40个工作日(即初始的20个工作日加上延长的20个工作日)。
  3. 特殊情况排除:

    • 在涉及第三方权益时,行政机关需征求第三方意见。此过程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20个工作日的答复期限内。
    • 如果申请人申请的信息已经主动公开,或者可以公开,行政机关应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并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

三、实例说明

假设某市民于2023年10月1日通过邮寄方式(需要签收)向某政府部门提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该部门于10月5日签收。那么,该部门应在10月5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即至10月30日左右,具体日期需考虑工作日安排)予以答复。如果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答复期限,并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最长可延长至11月20日左右(即再延长20个工作日)。

法律建议

  • 申请人:在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应明确申请的内容、目的和获取方式,以便行政机关能够更准确地理解和处理申请。同时,应关注行政机关的答复时限,及时跟进申请进展。
  • 行政机关: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给予答复。如果需要延长答复期限,应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