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非婚生子女法院判决后,男方不去看孩子但给抚养费,这一行为本身并不犯法。不过,男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同时也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两者并不冲突。
详细分析:
抚养费的支付义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 在这个案例中,男方虽然不去看孩子,但他支付了抚养费,这履行了他作为生父的基本法律义务。因此,从支付抚养费的角度来看,男方并没有违法。
探望权的行使:
- 同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非婚生子女的父母。
- 男方作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权探望子女。然而,探望权的行使并不是强制性的,即男方可以选择不去探望子女,但这并不免除他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 如果男方长期不探望子女,且这种行为对子女的身心健康产生了不利影响,女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比如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或者要求男方承担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但这需要具体证据支持,且并非直接因为男方不探望而违法)。
法律后果与建议:
- 男方不探望子女但支付抚养费,这一行为本身不会导致法律上的直接制裁。但如果男方的行为对子女的成长造成了负面影响,女方可以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子女的权益。
- 对于男方而言,虽然支付抚养费是法律义务,但探望子女也是他的权利。积极参与子女的成长过程,对子女的身心健康和未来发展都是有益的。因此,建议男方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行使探望权,与子女建立亲密的亲子关系。
总结与建议:
非婚生子女法院判决后,男方不去看孩子但给抚养费,这一行为并不犯法。但男方应意识到,探望子女不仅是他的权利,也是对子女成长的重要支持。如果男方在探望子女方面遇到困难或障碍,可以寻求法律帮助或咨询专业律师,以了解如何更好地行使探望权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女方也应积极协助男方行使探望权,共同为子女的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如果你有进一步的法律问题或需要更具体的建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